河南洛阳优化经济适用住房认购条件 取消70周岁上限:经济住房

观点网讯:5月14日,河南省洛阳市优化经济适用住房认购条件,从户籍、年龄、住房及工商注册四方面入手,进一步降低申请门槛,保障低收入、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经济住房

此次调整核心内容包括:户籍要求从“中心城区户口满3年”放宽至“城镇户口(含县区)满1年”;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由20平方米提升至30平方米,房改房、集资房面积限制维持20平方米不变;单身申请人年龄下限由28周岁降至23周岁,取消70周岁上限;允许家庭拥有1个注册资本不超5万元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经济住房 。现行收入、车辆、婚姻及优抚家庭规定继续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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